各有關單位:
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國家技術轉移體系建設方案的通知》(國發〔2017〕44號)和《廣西技術轉移體系建設實施方案》(桂政發〔2017〕64號)及《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西科技創新“十四五”規劃的通知》(桂政發〔2021〕39號)等文件精神,為進一步促進我區技術轉移示范機構發展,加快技術轉移和成果轉化,我廳組織開展了第十二批自治區級技術轉移示范機構申報認定工作。經研究,現認定“廣西壯族自治區水產科學研究院”等12家單位為自治區級技術轉移示范機構(名單見附件)。
希望各自治區級技術轉移示范機構進一步加強制度建設,提升服務能力,面向社會提供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全鏈條服務。各設區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門和各有關單位要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自治區級技術轉移示范機構的監督管理和服務工作,為其發展提供必要的支撐保障。
廣西壯族自治區科學技術廳
2024年8月30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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