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16〕32號)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國科發火〔2016〕195號)有關規定,經自治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廣西和潤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等4家會計師事務所符合參與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的條件,現作為第二批推薦的審計機構予以公布(名單詳見附件1),供申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參考,企業可自行從公布的中介機構名單中(第一批名單已于2022年4月份公布,見附件2)選擇中介機構并委托開展業務。如選擇名單外的中介機構開展專項審計工作,高企申報企業須在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材料中提交相關中介機構資格審核材料(見附件3)。專家評審時發現高企申報企業提交的中介機構資格審核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對該中介機構出具的專項審計報告不予采用。
各中介機構及相關人員應堅持原則,辦事公正,據實出具專項報告,對工作中出現嚴重失誤或弄虛作假等行為的,我辦將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上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年內不得參與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相關工作。
附件:1. 符合參與2022年廣西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專項審計工作條件的中介機構名單(第二批).doc
2. 符合參與2022年廣西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專項審計工作條件的中介機構名單(第一批).doc
3.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審計機構條件及提交資格審核材料清單.doc
廣西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2年6月24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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