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國科技經費投入統計公報[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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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統計局 科學技術部 財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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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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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我國科技經費投入力度加大,研究與試驗發展(R&D)經費投入保持較快增長,國家財政科技支出增速加快,研究與試驗發展(R&D)經費投入強度持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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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研究與試驗發展(R&D)經費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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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全國共投入研究與試驗發展(R&D)經費19677.9億元,比上年增加2071.8億元,增長11.8%;研究與試驗發展(R&D)經費投入強度(與國內生產總值[2]之比)為2.19%,比上年提高0.04個百分點[3]。按研究與試驗發展(R&D)人員全時工作量計算的人均經費為44.9萬元,比上年增加1.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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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活動類型看,全國基礎研究經費1090.4億元,比上年增長11.8%;應用研究經費2190.9億元,增長18.5%;試驗發展經費16396.7億元,增長10.9%。基礎研究、應用研究和試驗發展經費所占比重分別為5.5%、11.1%和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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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活動主體看,各類企業經費支出15233.7億元,比上年增長11.5%;政府屬研究機構經費支出2691.7億元,增長10.5%;高等學校經費支出1457.9億元,增長15.2%。企業、政府屬研究機構、高等學校經費支出所占比重分別為77.4 %、13.7%和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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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地區看,研究與試驗發展(R&D)經費投入超過千億元的省(市)有6個,分別為廣東(占13.7%)、江蘇(占12.7%)、北京(占9.5%)、山東(占8.4%)、浙江(占7.3%)和上海(占6.9%)。研究與試驗發展(R&D)經費投入強度(與地區生產總值[4]之比)超過全國平均水平的省(市)有6個,分別為北京、上海、廣東、江蘇、天津和浙江。(詳見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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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財政科學技術支出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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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國家財政科學技術支出9518.2億元,比上年增加1134.6億元,增長13.5%;財政科學技術支出與當年國家財政支出之比為4.31%,比上年提高0.18個百分點。其中,中央財政科學技術支出3738.5億元,增長9.3%,占財政科學技術支出的比重為39.3%;地方財政科學技術支出5779.7億元,增長16.5%,占比為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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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財政科學技術支出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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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科學
技術支出
(億元) |
比上年增長(%) |
占財政科學技術
支出的比重(%) |
合 計 |
9518.2 |
13.5 |
— |
其中:科學技術 |
8326.7 |
14.6 |
87.5 |
其他功能支出中用于科學技術的支出 |
1191.5 |
6.7 |
12.5 |
其中:中央 |
3738.5 |
9.3 |
39.3 |
地方 |
5779.7 |
16.5 |
60.7 |
注:本表中財政科學技術支出的統計范圍為公共財政支出安排的科技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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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本公報各項統計數據均未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部分數據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總計與分項合計不等的情況。
[2]2018年國內生產總值為初步核算數據。
[3]根據國家統計局2017年國內生產總值最終核實數據,2017年研究與試驗發展(R&D)經費投入強度已修訂為2.15%。
[4]地區生產總值為年度初步核算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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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2018年各地區研究與試驗發展(R&D)經費情況 |
地 區 |
R&D經費
(億元) |
R&D經費投入強度
(%) |
全 國 |
19677.9 |
2.19 |
北 京 |
1870.8 |
6.17 |
天 津 |
492.4 |
2.62 |
河 北 |
499.7 |
1.39 |
山 西 |
175.8 |
1.05 |
內蒙古 |
129.2 |
0.75 |
遼 寧 |
460.1 |
1.82 |
吉 林 |
115.0 |
0.76 |
黑龍江 |
135.0 |
0.83 |
上 海 |
1359.2 |
4.16 |
江 蘇 |
2504.4 |
2.70 |
浙 江 |
1445.7 |
2.57 |
安 徽 |
649.0 |
2.16 |
福 建 |
642.8 |
1.80 |
江 西 |
310.7 |
1.41 |
山 東 |
1643.3 |
2.15 |
河 南 |
671.5 |
1.40 |
湖 北 |
822.1 |
2.09 |
湖 南 |
658.3 |
1.81 |
廣 東 |
2704.7 |
2.78 |
廣 西 |
144.9 |
0.71 |
海 南 |
26.9 |
0.56 |
重 慶 |
410.2 |
2.01 |
四 川 |
737.1 |
1.81 |
貴 州 |
121.6 |
0.82 |
云 南 |
187.3 |
1.05 |
西 藏 |
3.7 |
0.25 |
陜 西 |
532.4 |
2.18 |
甘 肅 |
97.1 |
1.18 |
青 海 |
17.3 |
0.60 |
寧 夏 |
45.6 |
1.23 |
新 疆 |
64.3 |
0.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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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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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要指標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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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與試驗發展(R&D)經費 指統計年度內全社會實際用于基礎研究、應用研究和試驗發展的經費支出。包括實際用于研究與試驗發展活動的人員勞務費、原材料費、固定資產購建費、管理費及其他費用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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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研究 指為了獲得關于現象和可觀察事實的基本原理的新知識(揭示客觀事物的本質、運動規律,獲得新發展、新學說)而進行的實驗性或理論性研究,它不以任何專門或特定的應用或使用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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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用研究 指為了確定基礎研究成果可能的用途,或是為達到預定的目標探索應采取的新方法(原理性)或新途徑而進行的創造性研究。應用研究主要針對某一特定的目的或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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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驗發展 指利用從基礎研究、應用研究和實際經驗所獲得的現有知識,為產生新的產品、材料和裝置,建立新的工藝、系統和服務,以及對已產生和建立的上述各項作實質性的改進而進行的系統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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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統計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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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與試驗發展(R&D)經費的統計范圍為全社會有R&D活動的企事業單位,具體包括政府屬研究機構、高等學校以及R&D活動相對密集行業(包括農、林、牧、漁業,采礦業,制造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建筑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金融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衛生和社會工作,文化、體育和娛樂業等)的企事業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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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調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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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與試驗發展(R&D)經費的調查方法是: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特、一級建筑業企業,大中型服務業(包括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衛生和社會工作,文化、體育和娛樂業)企業,政府屬研究機構,高等學校采用全面調查取得。其他行業的企事業單位采用重點調查以及使用第二次全國R&D資源清查資料推算等方法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