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家和自治區系列優化科研項目管理的新政策和新要求,適應“十四五”時期的新形勢與新任務,進一步規范和加強廣西科技發展戰略研究專項課題管理,自治區科技廳對《廣西科技發展戰略研究專項課題管理暫行辦法(修訂)》(以下簡稱《暫行辦法》)進行了修訂。現解讀如下:
一、修訂背景
廣西科技發展戰略研究專項是自治區科技廳部署落實重大科技戰略決策咨詢的重要抓手。近年來,國家和自治區新出臺了《關于改革完善中央財政科研經費管理的若干意見》《關于進一步深化科技體制改革推動科技創新促進廣西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關于改革完善廣西壯族自治區本級財政科研經費管理的實施意見》等一系列優化科研項目管理的政策文件,對改革完善科研項目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為適應“十四五”時期的新形勢和新要求,為廣西創新驅動發展提供決策咨詢與智力支持,在調研、學習和借鑒相關管理規定的基礎上,結合我區實際,修訂形成了目前的《暫行辦法》。
二、修訂依據
(一)主要依據
1.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改革完善中央財政科研經費管理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21〕32號)
2. 自治區黨委辦公廳、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深化科技體制改革推動科技創新促進廣西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廳發〔2020〕29號)
3. 自治區財政廳、自治區科技廳印發《關于改革完善廣西壯族自治區本級財政科研經費管理的實施意見》(桂財教〔2021〕170號)
(二)參考依據
1. 云南省科學技術廳印發《云南省科技廳科技發展戰略與政策研究專項管理實施細則》(云科規〔2020〕1號)
2. 河北省科學技術廳印發《河北省省級軟科學研究項目管理辦法》(冀科政規〔2020〕1號)
3. 浙江省哲學社會科學工作辦公室印發《浙江省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課題結題實施細則》(浙社科辦〔2021〕11號)
4. 《廣西壯族自治區哲學社會科學規劃研究課題管理辦法(修訂)》(桂宣發〔2018〕16號)
三、修訂要點
(一)課題立項管理。《暫行辦法》將廣西科技發展戰略研究專項課題分為資助課題和自籌課題兩類,并明確兩類課題的界定,其中資助課題分為競爭課題和定向委托課題。明確了選題建議應包括的主要內容以及課題申報單位、課題負責人申報條件,提出自籌課題立項數原則上不超過本年度資助課題立項數的30%。
(二)課題過程管理。為貫徹落實國家和自治區提出的減少科研項目實施周期內的各類評估、檢查、抽查、審計等活動要求,切實減輕科研人員負擔,刪除原《暫行辦法》第十三條“課題承擔者應當按期履行合同約定,于簽訂合同6個月內至少提交一份3500字左右的成果專報,向受委托的第三方專業機構報送課題研究進展情況”。提出課題承擔單位和負責人建立自我管理為主的過程管理制度,課題實施期間無需提交實施進展材料。
(三)課題實施期限。鑒于本課題實施的時效性,為規范課題實施期限,提出課題實施期限原則上不超過1年,除不可抗力外,課題承擔單位不得隨意延長合同期限,并明確確需延長合同期限的,應在課題實施到期前3個月內按規定提出書面申請,延長期限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最多延期1次。
(四)課題結題驗收管理。《暫行辦法》借鑒區外科研項目管理經驗,為進一步激發科研人員產出高質量的研究成果,增加課題直接驗收相關規定。對于調研類、總結類、政策起草類課題,課題承擔單位在課題執行期內形成的調研報告、總結報告或政策建議等成果獲得省部級以上黨政主要領導肯定性批示的,可直接向課題管理機構提交免驗收課題申請表及研究成果獲采納應用證明材料,審查合格后直接辦理驗收證書。增加課題驗收程序管理內容,并明確關于驗收結題未盡事宜參照《自治區科技廳關于印發廣西科技計劃項目驗收結題管理辦法的通知》(桂科政字〔2022〕14號)執行。
(五)課題經費預算編制。近年來,國家和自治區發布的相關文件均提出擴大經費包干制實施范圍。為貫徹落實國家和自治區對科研項目經費預算編制管理的新部署新要求,《暫行辦法》創新提出“課題經費實行總額預算、包干制的原則,不編制經費預算科目。課題績效支出比例原則上不超過課題總經費的60%,由課題承擔單位統籌安排使用。績效支出計入當年本單位績效工資總量,但不受總量限制且不納入總量基數”。
(六)課題成果應用。為加強課題成果研究應用,《暫行辦法》明確了課題承擔單位對外出版、發表和宣傳課題研究成果的規范以及向自治區科技廳上報研究成果的要求。
(七)課題結余資金管理要求。為進一步強化課題承擔單位對課題結余資金的管理,提高資金使用率,《暫行辦法》增加了“課題承擔單位要建立結余資金管理制度,優先考慮原課題團隊科研需求,將結余資金統籌安排用于科研活動的直接支出”。
(八)課題負責人職責。為了貫徹落實國家和自治區關于擴大科研項目經費管理自主權的部署要求,《暫行辦法》增加“課題費用由課題負責人根據科研活動實際需要自主安排”。
(九)科研誠信管理。為落實國家和自治區提出的“構建科研誠信激勵機制”要求,營造良好的科研生態,培育科研人員敢于擔當的科研精神,《暫行辦法》增加了“對已勤勉盡責、但因其他不可預見且目前不能克服的原因,導致難以完成課題預定目標的單位和課題負責人予以免責,不記入信用記錄。對課題進行立項支持或經費資助,符合規定條件、標準和程序,但支持或資助課題未達到預期發展效果,相關領導干部和部門在勤勉盡責、沒有牟取非法利益的前提下,免除其決策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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