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做好廣西科學技術獎勵工作,規范評審程序,保障我區科學技術獎的評審質量,根據《廣西科學技術獎勵辦法》,結合我區實際,自治區科技廳修訂了《廣西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實施細則》,現解讀如下。
一、修訂背景
依據2023年12月科技部印發的《國家科學技術獎提名辦法》文件精神,為切實做好廣西科學技術獎各項工作,提高我區獎勵成果質量,自治區科技廳組織開展了《廣西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實施細則》(桂科獎字〔2022〕14號)修訂工作,在前期調研、廣泛征求意見、修改完善的基礎上,形成了新修訂的《廣西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
二、修訂依據
本次修訂以《國家科學技術獎提名辦法》(國科發獎〔2023〕225號)、《廣西科學技術獎勵辦法》等文件為主要依據,同時參考北京、云南、江蘇、甘肅、內蒙古等省市已修訂頒布施行的科技獎勵辦法實施細則。
三、主要修訂內容
(一)完善管理組織。增設獎勵委員會秘書長職位;修訂監督委員會委員人選數量根據實際需要選定。
(二)優化調劑設置。在原有廣西科學技術獎獎項和獎級數量基礎上,明確特殊獎出現空缺時可調劑到進步獎使用,三大獎特等獎出現空缺的可調劑到該獎項其余獎級使用。
(三)完善候選要求。明確自然獎和發明獎第一候選人工作單位注冊地在廣西且全職工作連續滿1年;明確發明獎和進步獎(產業類、公益類)提名書列舉知識產權和標準規范中廣西注冊單位占比提高到2/3,突出服務廣西發展;明確候選個人應滿18周歲;明確企業獎近3年不能出現經營虧損情況和獲企業獎后企業(含其全資子公司)再次申報應間隔4年要求。
(四)鼓勵潛心科研。明確個人是廣西科技獎第一獲得者的,再次被提名應當間隔2年;明確形審公示結束后撤回提名的成果第一完成人限制提名1年。
(五)壓實提名責任。增加自治區科協等提名單位;明確今后廣西科技獎限額提名方式組織開展;強化對候選者廉潔情況規范要求;提高特殊獎、三大獎一等獎及以上獎項提名要求。
(六)增加現場考察。綜合評審程序增加對部分候選人或候選成果進行綜評前現場考察環節。
(七)其他修訂內容。參照國家獎要求,完善進步獎科普類成果表述;明確由自治區科學技術行政部門對《實施細則》負責解釋;明確《實施細則》實施日期。
四、政策咨詢
電話咨詢:自治區科技廳科技成果轉化促進處 0771—2630963
線上咨詢:請登錄廣西壯族自治區科學技術廳網站“在線咨詢”欄目(網址:http://lclun.com/zmhd/zxz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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