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000014349/2024-154385 | 效力狀態: |
發文單位:廣西壯族自治區科學技術廳 | 成文日期:2021年12月13日 |
標 題: 廣西壯族自治區科學技術廳 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關于修訂《廣西企業購買科技成果轉化后補助管理辦法》部分條款的通知(廢止) | |
發文字號:桂科成字〔2021〕147號 | 發布日期:2021年12月16日 |
各市科技局、財政局,自治區各有關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科技成果轉化,根據“十四五”廣西科技計劃項目申報流程優化調整為無紙化申報的要求,現就修訂《廣西企業購買科技成果轉化后補助管理辦法》(桂科成字〔2020〕192號)部分條款通知如下。
《廣西企業購買科技成果轉化后補助管理辦法》(桂科成字〔2020〕192號)第七條第二款修訂為:
“(二)項目申報書填寫及附件上傳完畢后,經企業、推薦單位依次進行審核及推薦,在線提交到指定的項目管理專業機構審核,審核通過的申報材料可逐層加蓋電子簽章后提交至項目管理專業機構,也可打印為紙質材料逐層簽章后遞交或寄送至項目管理專業機構。”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廣西壯族自治區科學技術廳 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
2021年12月13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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