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訂背景情況
為有效激勵科技工作者開展科技創新活動,推動我區科技進步,自治區人民政府于2017年出臺了《廣西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對規范廣西科學技術獎的設立和評審,調動科技工作者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發揮了重要作用。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科技獎勵制度改革的方案》(國辦函〔2017〕55號)精神,為落實《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委員會關于進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創新擴大開放擔當實干加快建設壯美廣西共圓復興夢想的決定》要求,進一步發揮科學技術獎勵對科技創新的導向和激勵作用,強化科技創新對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支撐作用,加快創新型廣西建設,依據國家、我區相關規定,并參照先進省市做法,自治區人民政府對《廣西科學技術獎勵辦法》進行修訂。
二、修訂的主要內容
《廣西科學技術獎勵辦法》(簡稱《獎勵辦法》)共6章43條,主要修訂內容如下:
(一)設立廣西最高科學技術獎,授予在學術研究上有重大突破、對廣西科技經濟社會進步有重大貢獻,且在廣西工作的功勛專家。該獎種不分等級、為廣西最高科技大獎,僅授予個人,每年授獎一般不超過2項,每項獎金200萬元。一般應當進行網絡評審、行業評審和綜合評審,對于牽頭獲得國家科學技術獎的科技工作者,則直接授予廣西最高科學技術獎。詳見《獎勵辦法》第十一、十二、十三、二十、二十三、二十四、二十五、二十六、三十四條。
(二)增設青年科技杰出貢獻獎,授予在自然科學研究、發明創造、企業科技創新等領域中作出杰出貢獻,且未滿45周歲在廣西工作的科技工作者。該獎種不分等級,僅授予個人,每年授獎不超過2項,每項獎金20萬元,應當進行行業評審和綜合評審。詳見《獎勵辦法》第十一、十二、十四、二十、二十三、二十四、二十五、二十六、三十四條。
(三)設立科學技術合作獎,專項獎勵在引進吸收及應用區外科技成果活動中作出突出貢獻,從而顯著促進我區科技進步和科技創新合作的區內外個人、單位(不含外國組織)。該獎種不分等級、等同科學技術進步獎一等獎,每年授獎不超過3項,每項獎金20萬元,應當進行行業評審和綜合評審。詳見《獎勵辦法》第十一、十二、十八、二十、二十三、二十四、二十五、二十六、三十四條。
(四)增設企業科技創新獎,授予在科技創新活動中取得顯著成效的廣西企業。該獎種不分等級,僅授予企業、不授予個人或團隊,每年授獎不超過3項,每項獎金100萬元,應當進行行業評審和綜合評審。詳見《獎勵辦法》第十一、十二、十九、二十、二十三、二十四、二十五、二十六、三十四條。
(五)增加廣西科學技術獎特等獎、一等獎數量。為更廣泛和有效激發杰出科技工作者的積極性、創造性,對標全國各省市科學技術獎特等獎、一等獎數量規定,增加我區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等三大獎的一等獎名額,由每年10項上調至一般不超過22項,每項獎金20萬元;將原“廣西科學技術獎科學技術特別貢獻類”的特等獎調整至三大獎,每年不超過3項,每項獎金30萬元,視情況可以空缺。同時,為統籌好、使用好現有獎項資源,最大限度激勵科技工作者勇攀科技高峰,最高獎、青年獎、合作獎、企業獎、特等獎等獎項當年如出現空缺,可以調劑到一等獎使用。詳見《獎勵辦法》第十二、三十四條。
(六)優化廣西科學技術獎評審制度,將評審全程公示6次精簡為公示4次,分別為:提名前由提名單位和候選者公示提名書主要內容各1次,提名后由廣西科技獎勵辦公室公示受理審查結果、行業評審結果各1次。詳見《獎勵辦法》第二十四、二十五、三十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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