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科技局,廳機關各處室、各直屬單位:
根據自治區財政廳《關于修訂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購買服務指導目錄的通知》(桂財綜〔2019〕51號)要求,參照《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購買服務指導目錄》(2019年修訂),結合我區科技工作實際,編制了《廣西壯族自治區科技系統政府購買服務指導目錄》,經自治區財政廳審核同意,現印發你們,并提出如下意見,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廣西壯族自治區科技系統政府購買服務指導目錄》主要包括基本公共服務、技術性服務、政府履職所需輔助性服務、其他服務等,共4大類7款29項。
二、各購買主體對列入指導目錄且已安排預算的服務事項,應當實施政府購買服務。實施過程應嚴格按照《政府購買服務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102號)、政府采購有關文件要求,規范政府購買服務行為。期間因政策調整,指導目錄中不能再作為購買內容的事項應停止購買服務。
三、廣西科技系統政府購買服務指導目錄由自治區科技廳負責編制,各單位在實施中如果有問題和建議,請及時反饋,我廳將根據自治區相關政策和實際需求,對指導目錄進行修訂完善,報自治區財政廳審核同意后實施。
四、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附件:附件:廣西壯族自治區科技系統政府購買服務指導目錄.xls
廣西壯族自治區科學技術廳
2021年6月8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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