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廣西科技發展戰略研究專項課題管理,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改革完善中央財政科研經費管理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21〕32號)、《關于進一步深化科技體制改革推動科技創新促進廣西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廳發〔2020〕29號)、《關于改革完善廣西壯族自治區本級財政科研經費管理的實施意見》(桂財教〔2021〕170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情況,我廳制定了《廣西科技發展戰略研究專項課題管理暫行辦法(修訂)》,現予以印發,請認真貫徹執行。
廣西壯族自治區科學技術廳
2022年5月7日
(此件公開發布)
廣西科技發展戰略研究專項課題管理暫行辦法(修訂)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廣西科技發展戰略研究專項課題(以下簡稱課題)管理,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改革完善中央財政科研經費管理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21〕32號)、《關于進一步深化科技體制改革推動科技創新促進廣西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廳發〔2020〕29號)、《關于改革完善廣西壯族自治區本級財政科研經費管理的實施意見》(桂財教〔2021〕170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課題研究的主要任務:以解決廣西科技發展的決策、組織和管理問題,實現科技決策科學化、民主化和治理現代化為宗旨,開展前瞻性、戰略性和針對性研究,為廣西創新驅動發展提供決策咨詢與智力支持。
第三條? 課題研究的主要范圍:圍繞廣西實施創新驅動發展需要,為建設創新型廣西,加快推進科技振興,開展科技發展戰略、科技政策法規、科技體制機制改革、科技管理創新、科技人才發展等方面的研究。
第四條? 課題管理應當堅持科學規范、公開公正、遵循規律、以人為本的原則。加強課題全過程的科研誠信管理,將科研誠信建設要求落實到課題指南、立項評審、過程管理、結題驗收等課題管理全過程。
自治區科技廳負責課題的組織統籌和管理工作,建立征集選題、公開遴選課題承擔者等流程管理制度,委托第三方機構進行管理。
第二章? 課題立項
第五條? 廣西科技發展戰略研究專項課題分為資助課題和自籌課題兩類。
(一)資助課題是指圍繞全區經濟社會發展中涉及科技創新的重要問題以及全區科技創新重大決策需求,由廣西科技發展戰略研究專項資助的課題。資助課題分為競爭課題和定向委托課題。
競爭課題是課題申報單位按照年度課題指南申報,經專家評審等程序確定立項資助的課題。定向委托課題是自治區科技廳根據自治區黨委、政府交辦的研究任務,結合科技工作需要提出選題建議,定向委托資助具有相應研究能力的機構(團隊)開展研究的課題,旨在服務自治區黨委、政府決策部署,支撐自治區科技廳中心工作。
(二)自籌課題是指根據全區經濟社會發展和科技創新需求,由課題申報單位按照年度課題指南申報,經專家評審等程序確定立項但經費需課題承擔單位自籌的課題。
第六條? 競爭課題及自籌課題由自治區科技廳圍繞科技創新和科學決策需求,在面向社會公開征集選題建議的基礎上,凝練確定年度選題建議,適時發布課題申報指南,公開擇優遴選立項。
第七條? 選題建議應包括建議研究的課題名稱、主要研究內容、預期成果、經費需求、課題類別等。自治區科技廳課題管理處室負責凝練選題建議,進行總體協調,按程序報批審定后發布申報指南。
第八條? 課題選題應當符合本辦法第三條所規定的研究范圍,選題依據要符合黨和國家及自治區黨委、政府的重大科技部署和安排,突出在科技發展決策、組織和管理中亟需解決的重點、難點、熱點、痛點問題。
第九條? 課題申報指南發布后,課題申報單位須按程序通過廣西科技管理信息平臺進行申報。課題申報單位應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登記、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和機構,同等條件下,優先支持在廣西設立、登記、注冊的相關單位;
(二)申報單位和課題負責人具有良好的社會信用;
(三)課題負責人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或者具有博士學位,或者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且有2名與其研究領域相同、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的科技工作者推薦;
(四)課題負責人在相關研究領域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研究成果具有一定影響力,在課題研究的全過程承擔實質性研究與協調組織工作;
(五)課題負責人主持本專項在研課題和申報本專項課題總數不超過2項(含2項);
(六)課題組成員數量和專業結構符合申報課題研究的要求。
第十條? 自治區科技廳委托第三方機構對收到的課題申報材料進行形式審查,對符合申報條件的,第三方機構組織專家開展評估評審,并形成評審意見。
第十一條? 自治區科技廳根據課題評審結果及有關規定,研究批準資助課題和自籌課題,通過自治區科技廳官方網站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課題,正式予以立項。對公示期間有異議的課題進行核查,不符合立項規定的課題不予立項。
第十二條? 自治區科技廳統籌考慮各類課題立項比例,自籌課題立項數原則上不超過本年度資助課題立項數的30%。
第十三條? 經自治區科技廳批準立項的課題,課題申報單位應當自接到立項通知書后15個工作日內,會同課題管理機構與自治區科技廳簽訂課題合同。逾期不簽訂合同的,視為自動放棄。
第三章? 課題管理
第十四條? 課題承擔單位和負責人應嚴格按照課題合同約定組織課題實施,建立以自我管理為主的過程管理制度,履行自我管理的主體責任,按規定提交相關材料。
第十五條? 課題實施期限原則上不超過1年。除不可抗力外,課題承擔單位不得隨意延長合同期限,確需延長合同期限的,應在課題實施到期前3個月內按規定提出書面申請,經審核批準后執行。每項課題最多可以申請延期1次,延長期限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
課題研究內容和課題負責人原則上不予調整變更。課題研究內容在不涉及合同指標考核、主要技術路線調整情況下,承擔單位可根據科研發展方向適當調整研究內容,無須報批課題管理機構,但需課題承擔單位完成內部管理流程審批,并在課題驗收時提供相關審批證明材料。課題負責人、承擔單位、主要研究目標等合同已約定的主要內容發生變化的,應在課題實施期內報經自治區科技廳審批同意,未經審批不得擅自變更。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課題承擔單位應在課題執行期內主動申請終止結題:
(一)因不可抗力或課題現有水平和條件限制,致使課題不能繼續實施或難以完成課題合同約定的考核指標;
(二)因課題負責人死亡、重大傷殘、離職、違法犯罪等原因,導致課題無法繼續實施;
(三)課題承擔單位發生重大變故,不愿(或不能)繼續實施課題且愿意退回全部或部分財政資助經費;
(四)其他導致課題不能正常實施的情況。
第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課題管理機構應終止課題并收回課題財政資助資金:
(一)研究成果存在嚴重政治問題和錯誤導向;
(二)研究成果學術質量低劣,未達到合同約定;
(三)經費使用、科研信用等方面出現重大違規違法行為;
(四)課題到期后3個月內未提交驗收申請;
(五)其他違法違規行為。
第四章? 課題驗收
第十八條? 課題承擔單位應當在合同到期后3個月內通過管理平臺向課題管理機構提出驗收申請。課題承擔單位應提交完整的驗收材料,對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負責。
第十九條? 課題承擔單位提出結題驗收申請的,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課題驗收申請書;
(二)課題立項通知書及課題合同;
(三)課題實施總結報告;
(四)不低于3萬字的課題研究報告文本及3000字以內的成果摘要;
(五)課題經費決算表(加蓋課題承擔單位財務部門印章)、財政資金支出明細表及主要財務原始憑證復印件;
(六)課題實施期內取得的各類成果材料;
(七)有資質的專業機構出具的課題研究報告查重結果報告單,要求全文總文字復制比不超過20%,其中主要研究結論和對策措施的文字復制比不超過10%,課題組發表的與本課題相關且標注為廣西科技發展戰略研究專項立項的研究成果(論文、著作等)中的文字不計入文字復制比;
(八)其他與課題完成情況有關的證明材料。
第二十條? 課題管理機構收到課題驗收申請后,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驗收申請材料的形式審查,對符合規定要求的,予以受理;對不符合規定要求的,一次性告知課題承擔單位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補正并提交紙質材料,20個工作日到期時仍未提交補正材料的,轉入終止結題流程。
第二十一條? 課題管理機構自對課題承擔單位做出受理決定后,應當于15個工作日內組織完成課題驗收。
第二十二條? 課題管理機構應當成立驗收專家組,專家組成員由技術、財務、管理專家組成,人數為5—7人(單數)。原則上同一單位的專家不超過1人。
第二十三條? 驗收專家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辦事公道,為人正派,具有良好的科學道德和職業道德,無學術不端、違法、違紀和其他不良行為記錄;
(二)熱衷科技工作,了解科技活動的特點與規律,掌握科技經濟發展現狀和態勢,并有較高的學術水平;
(三)技術專家原則上應具有副高以上專業技術職稱,財務類專家可適當選擇注冊會計師,管理類專家具有七級及以上職務;
(四)技術專家、管理類專家原則上應承擔過省部級及以上科研項目(課題)。
第二十四條? 專家遴選實行回避、保密、輪換、隨機抽取等制度。課題承擔單位、參加單位及其他與課題有利益關系的人員,應當回避,不得作為驗收專家組成員參與課題驗收工作。出現違反回避制度的,對課題管理機構和專家按科研誠信相關管理規定處理,并重新成立驗收專家組對課題進行驗收。
第二十五條? 課題驗收采取專家評審驗收或經自治區科技廳批準直接驗收兩種方式。
(一)專家評審驗收方式可采取會議驗收或通訊驗收兩種方式。課題管理機構通過管理平臺將驗收申請材料送達專家,專家完成評審并反饋評審結果,課題管理機構綜合專家意見,匯總形成課題管理機構意見。
(二)直接驗收主要針對調研類、總結類、政策起草類課題。課題承擔單位在課題執行期內形成的調研報告、總結報告或政策建議等成果獲得省部級以上黨政主要領導肯定性批示的,可直接向課題管理機構提交免驗收課題申請表及研究成果獲采納應用證明材料,審查合格后直接辦理驗收證書。
第二十六條? 課題驗收結果分為優秀、通過及不通過三種。
(一)課題承擔單位在課題執行期內形成的調研報告、總結報告、代起草的政策或政策建議等成果獲得省部級以上黨政領導肯定性批示或被國家部委、自治區黨政有關部門采納的可評為優秀。對課題驗收優秀的研究團隊再次申報本課題時給予優先支持。
(二)完成課題合同約定以及課題執行期內按規定調整的考核指標,經費使用符合規定,有關文件齊全并符合規定,按規定履行管理職責的課題,通過驗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課題,不通過驗收:
1. 主要考核指標未完成;
2. 完成約定的主要考核指標,但其他考核指標非因不可抗力未完成;
3. 提供的技術資料和有關文件不真實、不完整、不準確;
4. 擅自修改研究開發任務及考核指標;
5. 違規使用經費;
6. 在驗收過程中存在推諉、弄虛作假等嚴重不當行為;
7. 不按規定履行課題管理職責;
8. 驗收專家組要求課題承擔單位補充材料才同意通過驗收,課題承擔單位未在20個工作日內按專家意見補充材料。
第二十七條? 驗收專家組應當獨立地提出驗收意見和驗收結論,并對驗收意見和驗收結論的準確性負責。課題管理機構將驗收結果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第二十八條? 自治區科技廳根據驗收結果出具驗收報告。承擔單位逾期不提交結題驗收申請材料的,做無申請終止結題課題處理,收回資助經費并將其列入科研失信行為記錄。
第二十九條? 課題通過驗收后,由項目管理機構負責匯總收集課題整套驗收材料,并于5個工作日內報自治區科技廳管理處室統一歸檔。課題承擔單位在取得課題驗收證書后應及時辦理成果登記手續。
不通過驗收的課題,收回未使用和違規使用的課題資金。由項目管理機構督促承擔單位在3個月內按規定渠道退回。
第三十條? 經驗收通過的課題研究成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相關規定,除署名權以外的著作權歸屬自治區科技廳。未經批準,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引用、轉載、擴散及公開發表。
課題承擔單位對外出版、發表和宣傳課題研究成果(包括研究報告、論文和專著等)時,應完成保密審查,標注“廣西科技發展戰略研究專項課題資助”字樣及課題合同編號,標注成果作為驗收或績效評估的確認依據。
第三十一條? 課題承擔單位應當積極向自治區科技廳上報研究成果,對具有決策參考價值的研究成果,自治區科技廳可以采取成果匯編、信息呈報、刊物發表、案例推介等方式,拓寬應用渠道、服務科學決策。
第五章? 經費管理
第三十二條? 資助課題類單項課題資助經費原則上不超過30萬元,采取競爭擇優、定向委托方式立項資助。重大研究事項和特殊領域研究課題采取一事一議方式資助。
第三十三條? 課題經費實行總額預算、包干制的原則,不編制經費預算科目。課題績效支出比例原則上不超過課題總經費的60%,由課題承擔單位統籌安排使用。績效支出計入當年本單位績效工資總量,但不受總量限制且不納入總量基數。
第三十四條? 課題完成任務目標并通過驗收后,結余資金按規定留歸課題承擔單位使用。課題承擔單位要建立結余資金管理制度,優先考慮原課題團隊科研需求,將結余資金統籌安排用于科研活動的直接支出。
第三十五條? 課題費用由課題負責人根據科研活動實際需要自主安排。課題負責人是課題經費使用的直接責任人,對經費使用的合規性、合理性、真實性和相關性承擔法律責任。
第三十六條? 加強科研誠信管理,強化承擔單位主體責任,實施科研誠信承諾制度,對違背科研誠信要求的,列入科研失信行為記錄。
第三十七條? 對已勤勉盡責、但因其他不可預見且目前不能克服的原因,導致難以完成課題預定目標的單位和課題負責人予以免責,不記入信用記錄。對課題進行立項支持或經費資助,符合規定條件、標準和程序,但支持或資助課題未達到預期發展效果,相關領導干部和部門在勤勉盡責、沒有牟取非法利益的前提下,免除其決策等責任。
第六章? 附? 則
第三十八條? 本辦法關于經費監督管理未盡事宜參照自治區科技計劃項目和科技經費監督管理有關規定執行;關于驗收結題未盡事宜參照《自治區科技廳關于印發廣西科技計劃項目驗收結題管理辦法的通知》(桂科政字〔2022〕14號)執行。
第三十九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2020年6月1日發布的《廣西科技發展戰略研究專項課題管理暫行辦法(修訂)》(桂科政字〔2020〕57號)同時廢止。
第四十條? 本辦法由自治區科技廳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