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000014349/2024-154286 | 效力狀態: |
發文單位:廣西壯族自治區科學技術廳 | 成文日期:2018年06月12日 |
標 題: 關于印發《廣西科技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試行)》的通知 | |
發文字號:桂科政字〔2018〕70號 | 發布日期:2018年06月12日 |
各有關單位:
為規范和指導自治區本級財政科技發展專項(以下簡稱“科技發展專項”)資金管理和使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根據《中共 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完善中央財政科研項目資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16〕50號)、《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印發關于深化自治區本級財政科技計劃和科研項目管理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桂政發〔2015〕57號)和《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西加大財政科技經費投入與改進財政科技經費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桂政辦發〔2016〕115號)等文件規定,以及國家、自治區有關財經法規和財務管理制度,自治區科技廳研究制定了《廣西科技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試行)》,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廣西科技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試行)
? ? ? ? ? ? ? ? ? ? ??廣西壯族自治區科學技術廳
2018年6月12日
(此件主動公開)
廣西科技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試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和指導自治區本級財政科技發展專項(以下簡稱“科技發展專項”)資金管理和使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完善中央財政科研項目資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16〕50號)、《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印發關于深化自治區本級財政科技計劃和科技項目管理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桂政發〔2015〕57號)和《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西加大財政科技經費投入與改進財政科技經費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桂政辦發〔2016〕115號)等文件規定,以及國家、自治區有關財經法規和財務管理制度,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科技發展專項資金是自治區人民政府為支持我區科技事業發展,加快提升自主創新能力,促進科技成果轉化與產業化,充分發揮科技對經濟社會發展的支撐引領作用設立的,支持和引導全區科技創新活動的專項資金。
第三條? 科技發展專項資金來源鼓勵多元化原則,包括自治區本級財政和市縣財政安排、單位自籌以及從其他渠道獲得的資金。各種渠道獲得的資金都應按照“專款專用、單獨核算、注重績效”的原則使用和管理。?
本辦法主要規范自治區本級財政安排的科技發展專項資金的使用和管理。其他來源的資金應當按照國家、自治區有關財務管理制度和相關資金提供方的具體使用管理要求,統籌安排和使用。?
第四條? 科技發展專項資金由自治區財政科技計劃管理廳際聯席會議(以下簡稱“廳際聯席會議”)統籌管理,自治區財政廳、科技廳、第三方專業機構(以下簡稱“專業機構”)、項目承擔單位分級管理。?
第五條? 科技發展專項資金管理和使用原則:
(一)遵循規律,放管服結合。遵循科學研究、技術創新和成果轉化的客觀規律,完善管理政策,改進管理方式,進一步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
(二)突出重點,分類支持。根據自治區戰略部署、重點工作和科技發展需求,確定專項資金重點支持方向。遵循科技創新發展規律,按研發、引導、基地、人才四類項目實行分類管理。創新財政科技資金支持方式。各類項目另行制定實施細則。
(三)單獨核算,專款專用。科技發展專項資金應納入項目承擔單位財務統一管理,單獨核算,確保專款專用。
(四)明確責權,追蹤問效。明晰專項資金管理和使用各方的權利和義務,加強事中事后監督,推進評估監管體系建設,加強科研誠信建設和信用管理,推行目標導向的追蹤問效機制,嚴肅查處違法違紀違規問題。
第二章? 職責分工
第六條? 自治區財政廳負責科技發展專項資金預算管理,共同制定資金管理辦法,及時審核批復用款計劃,配合自治區科技廳對預算執行情況進行督查檢查以及開展績效評價等工作。?
第七條? 自治區科技廳負責科技發展專項的組織實施,編制項目申報指南,組織項目申報,提出資金分配建議方案并函商財政廳,申報用款計劃、撥付資金,對預算執行情況進行督查檢查以及績效評價,會同自治區財政廳制定資金管理辦法等。?
第八條? 專業機構受廳際聯席會議委托,負責開展科技發展專項立項評估評審、過程管理,對資金使用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參與項目績效評價,負責組織項目結題驗收工作。
第九條? 項目承擔單位(含項目合作單位)作為項目資金使用和管理的責任主體,認真做好項目申請、組織實施、驗收和資金管理等方面工作;完善項目資金管理制度,根據實際需要建立科研財務助理制度;接受有關部門的績效考評和監督檢查等。
第三章? 支持的對象、方向
第十條? 科技發展專項資金的支持對象是承擔廣西科技發展專項項目的事業單位、企業等。?
第十一條? 科技發展專項資金的主要支持方向:
(一)研發類項目:主要包括科技重大專項、重點研發計劃和自然科學基金等。
科技重大專項主要支持關系廣西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科學研究、重大科技攻關和重大新產品開發及成果轉化類項目。重點研發計劃資金聚焦我區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的重點公共需求和民生科技優先領域,主要支持為全區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持續性支撐和引領的基礎前沿、技術開發和應用示范等項目。自然科學基金主要資助科技人員開展自然科學基礎研究和科學前沿探索。
(二)引導類項目:主要是通過后補助的方式,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杠桿作用,按照企業技術創新活動不同階段的需求,激勵企業加大自身科技投入,推動企業開展技術創新活動,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和資本化、產業化。
(三)基地類項目:主要支持科技創新基地建設和能力提升,促進科技資源開放共享,提高我區科技創新的條件保障能力,包括科技基礎條件平臺與創新平臺基地建設、科技創新園區建設、國際與國內區域創新合作平臺建設等。
(四)人才類項目:主要支持人才和優秀團隊的科研工作,提升我區科技創新的人才條件保障能力。主要包括人才及其科研創新團隊的崗位津貼、科研補助資金,以及一次性安家費等。
第四章? 補助方式
第十二條? 科技發展專項資金主要采取以下補助方式:?
(一)直接補助。直接補助是對項目活動所需成本給予部分或全部補助的財政資助方式。?
(二)后補助。后補助是指從事研究開發和科技服務活動的單位先行投入資金,取得成果或者服務績效,通過驗收審查或績效考核后,給予相應補助的財政資助方式。后補助包括事前立項事后補助、獎勵性后補助及共享服務后補助等方式。
具體補助方式由自治區科技廳會同自治區財政廳根據項目的類別、特點和績效目標等確定。
第五章 項目預算管理
第十三條? 科技發展專項預算由收入預算與支出預算構成,應當全面反映科技發展專項組織實施過程中的各項收入與支出,做到收支平衡。?
(一)收入預算包括自治區本級財政資金、市縣財政資金、單位自籌資金以及從其他渠道獲得的資金。對于自籌資金,應充分考慮各渠道的情況,并提供資金提供方的出資證明,不得使用貨幣資金以外的資產或其他財政資金作為自籌資金來源。?
(二)支出預算按照資金開支范圍確定的支出科目和不同資金來源分別編列,并對各項支出的主要用途和測算理由等進行詳細說明。支出預算的編制,應當圍繞科技發展專項確定的項目目標,堅持目標相關性、政策相符性和經濟合理性原則,有科學的測算依據并經過充分論證,以滿足實施項目的合理需要。?
(三)有多個單位聯合申報一個項目的,應當同時編列各單位承擔的主要任務、資金預算等。?
第十四條? 項目申報單位應科學、合理、真實地編制預算,對直接費用各項支出不得簡單按比例編列。對儀器設備購置、參與單位資質及擬外撥資金進行重點說明,并申明現有的實施條件和從單位外部可能獲得的共享服務。?
第十五條? 自治區科技廳委托專業機構按相關規定組織專家對項目資金預算進行評審。?
第十六條? 預算評審應當按照規范的程序和要求,堅持獨立、客觀、公正、科學的原則,對項目申報預算的政策相符性、目標相關性和經濟合理性進行評審。預算評審過程中不得簡單按比例核減直接費用預算。?
第十七條? 自治區科技廳根據項目評估評審意見,送自治區財政廳審核、平衡,達成一致意見后,編制科技發展專項預算建議,并按預算編制要求送自治區財政廳再次審核確定后,納入自治區本級部門預算管理。?
第十八條?? 科技發展專項資金的撥付按照國庫集中支付管理規定執行。資金使用中涉及政府采購的,按照政府采購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承擔單位應當按照下達的預算執行。預算一般不予調整,確有必要調整時,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履行相關程序。?
第二十條?? 項目承擔單位應當嚴格按照本辦法規定的項目資金開支范圍和標準辦理支出。嚴禁使用項目資金支付各種罰款、捐款、贊助、投資等,嚴禁以任何方式變相謀取私利。?
第二十一條? 對會議費、差旅費、小額材料費和測試化驗加工費等支出,項目承擔單位為科研院所、高等學校等事業單位的,要按規定實行“公務卡”結算;項目承擔單位為企業等其他創新主體的,應當采用銀行轉賬方式結算。對設備費、大宗材料費和測試化驗加工費、勞務費、專家咨詢費等支出,項目承擔單位原則上應當通過銀行轉賬方式結算。?
第二十二條? 對上述支出中,因不具備刷卡條件而無法采用公務卡結算、但科研工作實際需要發生的支出,如市內交通費、野外科考工作中發生的支出等,報經單位科研管理部門及財務部門批準可以暫不使用公務卡結算。項目承擔單位應當制定相關實施細則,明確不具備刷卡條件情形下的財務審批程序和報銷手續,從嚴控制現金支出事項,減少現金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三條? 項目終止的,項目承擔單位財務部門應當及時清理賬目與資產,編制財務報告及資產清單,由項目牽頭單位(或受委托管理單位)審核匯總后報送自治區科技廳,由廳際聯席會議委托專業機構組織進行清查處理,并停止撥付資金,結余資金按原渠道退回。項目結余資金包括處理已購物資、材料及儀器、設備的變價收入,統籌用于科技發展專項后續支出。項目被撤銷的,追回全部項目資金,按原渠道退回。?
第二十四條? 項目實施過程中,行政事業單位使用自治區財政資金形成的固定資產屬于國有資產,一般由項目承擔單位進行管理和使用,自治區有權調配用于相關科學研究。企業使用自治區財政資金形成的固定資產,按照《企業財務通則》等相關規章制度執行。?
第二十五條?承擔單位使用自治區財政資金形成的大型科學儀器設備、科學數據、自然科技資源等,按照國家和自治區的有關規定開放共享,以減少重復浪費,提高資源利用效率。?
第六章? 項目資金開支范圍
第二十六條?項目資金開支范圍。
(一)研發類項目資金:項目資金由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組成。?
直接費用是指在項目實施過程中發生的與之直接相關的費用。包括:設備費、燃料動力費、材料費、測試化驗加工費、勞務費、差旅/會議/國際合作交流費、出版/文獻/信息傳播/知識產權事務費、專家咨詢費、試驗場地(土地)租金以及其他支出等。
間接費用是指承擔單位在組織實施項目過程中發生的,無法在直接費用中列支的相關費用。主要包括:承擔單位為項目研究提供的房屋占用,日常水、電、氣、暖消耗,有關管理費用的補助支出,以及激勵科研人員的績效支出等。?
間接費用實行總額控制,按照不超過項目直接費用扣除設備購置費后的一定比例核定。具體比例如下:
1.科技重大專項項目:500 萬元及以下部分,不超過20%;500 萬元(不含本數)至1000 萬元的部分,不超過15%;超過1000 萬元的部分,不超過13%。
2.其他類別項目:100萬元及以下的部分,不超過20%;100萬元(不含本數)至200萬元的部分,不超過15%;超過200萬元的部分,不超過13%。
間接費用由承擔單位統籌安排使用。承擔單位應當建立健全間接費用的內部管理辦法,公開透明、合規合理使用間接費用,處理好分攤間接成本和對科研人員激勵的關系,績效支出安排與科研人員在項目工作中的實際貢獻掛鉤。在對間接費用中用于人員激勵的績效支出進行分配時,科研人員由所在項目負責人根據國家和自治區的有關規定,對有關科研工作進行績效考核,并在一定范圍內公開。?
項目中有多個單位的,間接費用在總額范圍內由牽頭單位與參與單位協商分配。承擔單位不得在核定的間接費用以外,再以任何名義在項目資金中重復提取、列支相關費用。
(二)引導類項目資金:引導類項目資金主要采取后補助等補助方式,補助資金由項目承擔單位統籌安排用于研究開發或科技服務活動。
(三)基地類項目資金:重點實驗室類主要用于開放運行、自主創新研究、儀器設備更新維護和科研基礎設施建設等;工程中心類、醫學中心類主要用于技術研究開發、儀器設備更新維護等。
1.開放運行費為基地的日常運行維護費和對外開放共享費。
2.自主創新研究費,主要包括重點實驗室圍繞主要任務和研究方向開展持續深入的系統性研究和探索性自主選題研究的費用。
3.技術研究開發費,主要包括工程中心類和醫學中心類基地圍繞主要任務和行業需求開展持續新品開發、試驗示范、新技術應用及對科研成果進行系統化、配套化和工程化研究開發及轉化等發生的費用。
4.儀器設備更新維護費,包括圍繞基地主要任務和研究方向購置或試制專用儀器設備,以及對現有儀器設備進行維護、升級改造或租賃使用外單位儀器設備而發生的費用。?
(四)人才類項目資金:
1.崗位津貼包括各類人才崗位津貼和科研創新團隊崗位津貼。
2.科研補助資金,是指在各類人才聘期內發生的,用于實施本崗位創新發展計劃,與開展本崗位重點科研項目研究、科技攻關項目、工程技術項目、學術技術交流及加強所帶科研創新團隊人才培養直接相關的費用,包括:設備費、燃料動力費、材料費、測試化驗加工費、勞務費、差旅/會議/國際合作交流費、出版/文獻/信息傳播/知識產權事務費、專家咨詢費以及除上述支出項目之外在各類人才聘期內發生的與其他履行人才職責直接相關的支出,含人才培養、職稱晉升費用、中長期培訓費用等。
3.安家費,是指對從自治區外引進的人才一次性給予稅后安家費(住房補貼);對區內未享受房改優惠政策的給予稅后安家費(住房補貼),已享受過房改優惠政策的不再給予安家費(住房補貼)。安家費主要用于其在崗位工作地購買或租賃住房。
第七章? 監督檢查與績效評價
第二十七條? 科技發展專項資金實行年度報告制度。項目承擔單位負責提交年度資金使用報告,于次年1月底前向自治區科技廳報送。
第二十八條? 自治區科技廳委托專業機構組織中期檢查,中期檢查結果作為項目后續資金撥付依據。對未通過中期檢查的項目,暫停撥付后續項目資金,由項目承擔單位在6個月內整改到位后再撥付。若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停止撥付項目后續資金。?
第二十九條? 承擔單位在項目資金使用和管理中,不得存在以下行為:
(一)編報虛假預算,套取自治區財政資金;?
(二)未對科技發展專項資金進行單獨核算;?
(三)截留、擠占、挪用科技發展專項資金;?
(四)違反規定轉撥、轉移科技發展專項資金;?
(五)提供虛假財務會計資料,虛列支出;?
(六)未按規定執行和調劑預算;?
(七)未獲批準擅自變更項目承擔主體;?
(八)虛假承諾其他來源的資金;?
(九)資金管理使用存在違規問題拒不整改;?
(十)其他違反國家財經紀律的行為。?
第三十條? 完成任務目標并通過驗收,且承擔單位信用評價好的項目,結余資金在驗收完成起兩年內由承擔單位統籌安排用于科研活動的直接支出,并將使用情況報自治區科技廳。兩年后結余資金未使用完的,按規定收回,統籌用于科技發展專項后續支出。?
第三十一條? 未通過驗收或整改后通過驗收的項目,或承擔單位信用評價差的項目,結余資金按原渠道收回,統籌用于科技發展專項后續支出。?
第三十二條? 自治區科技廳、財政廳和審計廳等部門要加強對項目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通過抽查、專項審計等多種方式,及時發現項目實施和資金使用中存在的問題,并督促做好整改,切實保障資金使用合法合規、項目按計劃進度實施。?
第三十三條? 按照“全程留痕”原則,建立完善項目資金檔案管理制度,實現項目資金管理全過程可申訴、可查詢、可追溯的“痕跡管理”。?
第三十四條? 建立項目資金信用管理機制。自治區科技廳對承擔單位在項目資金管理方面的信譽度進行評價和記錄,作為對項目承擔單位信用評級、績效評價和后續資助的依據。?
第三十五條??建立項目資金管理信息公開機制。及時公開非涉密項目預算安排情況,接受社會監督。?
第三十六條?自治區科技廳會同自治區財政廳對科技發展專項資金的分配與使用情況進行績效評價,對已完成項目進行后續追蹤,對形成的知識產權和科研成果督促轉化應用,并聯合向自治區科技教育發展工作領導小組和自治區人民政府報送科技發展專項實施和資金使用情況的績效報告。?
第八章? 責任追究
第三十七條?對違反本辦法規定使用和管理項目資金的,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等法律法規,依法依規對項目負責人、項目承擔單位、項目合作與協作單位進行處罰處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三十八條? 自治區財政廳、科技廳及其相關工作人員在預算審核、資金分配等環節中,存在違反規定分配資金、向不符合條件的單位(或項目)分配資金或者擅自超出規定的范圍、標準分配或使用專項資金,以及其他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等違法違紀行為的,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等法律法規追究相應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九章? 附 則
第三十九條? 本辦法由自治區財政廳和自治區科技廳負責解釋。?
第四十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此前規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按本辦法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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